【應用科技產業學分學程】109-2應屆畢業生修畢證明申請提醒
經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公告,
109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生學分學程修畢證明自110年04月01日起開放受理申請至110年5月7日止。
根據國立屏東大學應用科技產業學分學程實施計畫之學程審查認定方式,
依本學程之課程規劃表修畢18學分以上者,始得核予本學程證明。
若欲於學位證書加註第二專長,敬請把握時間完成學分學程修畢證明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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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109學年第2學期應屆畢業生學分學程修畢證明申請公告
學分學程學分修畢加註學位證書申請流程如下(不含教育學程)
申請時間:110年4月01日至110年5月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請本學期要畢業的學生先請下載附件申請書,並附上歷年成績單正本將符合科目用螢
光筆畫記-->送至經學程審核單位審核後-->再送交註冊組。
#本學期仍有修課且要畢業者還是要先申請。
#不可因為學分學程未修完而延畢(很重要X3)
#畢業後視同放棄,無法再次申請修畢證明(很重要X3)
【理學院應用科技產業學分學程實施計畫及課程規劃】
國立屏東大學應用科技產業學分學程實施計畫及課程規劃(109學年度第2學期(含)之前錄取學生適用)
國立屏東大學應用科技產業學分學程實施計畫及課程規劃(109學年度第1學期(含)之前錄取學生適用)
國立屏東大學應用科技產業學分學程實施計畫及課程規劃(108學年度第2學期(含)之前錄取學生適用)
國立屏東大學應用科技產業學分學程實施計畫及課程規劃(108學年度第1學期(含)之前錄取學生適用)
國立屏東大學應用科技產業學分學程實施計畫及課程規劃(107學年度錄取學生適用)
【理學院應用科技產業學分學程修讀錄取公告】
【學分學程修讀相關資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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