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47級校友張平沼總裁為回饋母校培育之宏恩暨提攜後進,特設置「國立屏東大學張平沼總裁暨陳淑珠董事長伉儷獎助學金」,每年補助五名,每名獎助新臺幣伍萬元整。
請踴躍推薦符合本獎助學金申請資格之學生於1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送至理學院院辦。
※本案申請獎助對象、名額、資格及時間如下述:
一、獎助對象:本校特殊優異表現之學生(惟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得優先考慮)。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每年補助五名,每名獎助新臺幣伍萬元整。
三、申請資格:
(一)在學期間於學習領域上有特殊優異表現證明或其他獲獎證明者。
(二)在校成績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者。
(三)受領本獎助學金者,在學期間以限領一次為原則。
四、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
(二)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含學科及操性成績)需蓋有學校印鑑證明,不得以影本替代。
(三)學生證正反影本或在學證明書。
(四)優異表現證明或其他獲獎證明。
(五)個資運用聲明暨同意書。
(六)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五、本案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二)止。
六、申請時間及方式:
前項規定獎助學金,每學年第一學期由承辦單位校友服務組公告周知,於申請期限內,由本校各學院(教育學院、人文社會學院、理學院、資訊學院、管理學院)相關會議審核並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各一名,並檢附相關申請資料予承辦單位。
七、審查與發放:經由本校秘書室校友服務組審查通過後,通知各學院獲獎學生,並於校慶典禮中進行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