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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院110學年度轉系成績標準及面試注意事項
壹、適用對象:本校大學部一、二年級在校學生。 貳、轉系之共同準則: 一、轉系以自費生轉自費生為原則。 二、學生轉系須符合以下資格:擬轉入學系之主科成績標準(如下述),必須符合。轉系申請書應隨附成績證明單(一年級附學期成績單;二年級以上附歷年成績單)。 参、主科成績標準: 一、理學院計有5個學系,分別為(一)科普傳播學系、(二)應用物理系、(三)應用化學系、(四)應用數學系、(五)體育學系,受理院內互轉及院外轉入申請。同學在填寫轉系申請書時,請務必註記欲轉入之學系,並於規定時間內送註冊組續辦。 二、理學院各系成績標準:依教務處公告理學院各學系主科成績標準。 三、俟收件日截止後,本院將於110年4月16日於理學院網站,通知面試事宜。 肆、擇優錄取方式(申請人同分時): 理學院各系:面試審核,擇優錄取。 伍、轉系結果之公布: 預定於110年4月30日前於教務處公布欄及學校首頁上公布轉系錄取學生名單,並個別通知學生。 陸、理學院辦理110學年度轉系,除共同聯合轉系標準及面試時程外,餘各項申請相關事宜悉依照校訂相關規定辦理。 |